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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西区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17-10-10 15:52

成都高新西区简介

 

成都高新西区是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实施省、市"一号工程"的重要载体,是聚集发展以电子信息为龙头及现代中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是成都构建西部战略高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成都高新西区位于成都市西、三环路与绕城高速公路之间,距成都市中心6公里,起步区开发面积10平方公里,远期控制规划40平方公里。

 

成都高新区1991年被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0年被批准为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科技工业园区,2001年成为中国西部第一个通过ISO14001中国认证和英国皇家UKAS国际认证的区域。在国家科技部历次综合评比中,均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

规划面积约82.5平方公里,由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两部分组成;两个园区内分别建有一个国家出口加工区。

在国家、省、市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成果孵化、体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批准为国家高新区以来,主要指标年均增幅超过70%;“八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连年翻番;“九五”期间,增幅均在38%以上。

共有各类企业6000多家,注册资本240亿元,有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7家、过亿元的企业50多家、过1000万元的企业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成都市的64.8%、四川省的52.7%,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区的85.0%,对全区税收的贡献率达76.7%。

共有外商投资企业近500多家,英特尔、摩托罗拉、康宁、住友、阿尔卡特、西门子、恩威等世界500强投资的企业有24家。2003年引进了西部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3.75亿美元的英特尔封装测试厂项目。

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精密机械制造三大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实现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0%,约占成都市同行业的51%和63%;精密机械制造这一新兴产业正快速发展。

形成了全国最大规模、以8个国家级孵化器为骨干、以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的孵化器为主体的孵化器群体,在孵企业760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有英特尔风险投资公司等10余家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公司落户,资金规模超过14亿元,为孵化企业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共有各类人才14万多人,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9000多人,留学人员600多人,博士2000多人。

始终致力于建设自然、人居、政策、服务及基础设施全方位与国际接轨的创业和生活环境,不断优化投资软硬环境,已成为中国西部投资、创业、工作和生活环境最好的区域之一。

 

成都高新区投资优惠政策 

 

为鼓励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壮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鼓励范围

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由高新区税务机关直接征管,且注册经营期在10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优惠政策

 

(一)区内企业可按照类别分别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鼓励企业上规模

1、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下同)、税收年增长超过10%的大企业、大集团,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70%给予扶持。

2、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税收年增长超过15%的龙头企业,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65%给予扶持。

3、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税收年增长超过20%的优势企业,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60%给予扶持。

4、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对高新区年贡献在4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50%给予扶持。

5、为企业上规模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按照以下标准奖励。

1)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对高新区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2)首次年销售收入突破5亿元且当年对高新区贡献500万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奖励8万元;首次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且当年对高新区贡献300万元以上的优势企业,奖励5万元。

3)企业新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奖励10万元。

4)年缴纳三税之和在100万元以上且对高新区贡献在4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贡献的6%给予奖励,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三)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1、经高新区管委会审定上报,列入国家、省、市资助的技改项目,高新区按规定给予贴息资助。

2、未列入国家、省、市资助,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建成、且企业当年对高新区的贡献在5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按企业实际投入项目自有资金的2.5%给予补贴;申请银行贷款按规定用于技改项目的实施、且已与银行结清贷款利息的,给予固定资产贷款1年期同期利息40%的贴息补贴。

3、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改项目,享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的优惠政策》。

 

(四)鼓励企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1、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的奖励。

2、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MS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3、区内企业与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成功合资合作,对方实际投入资金、技术、设备等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区内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的奖励。

 

三、其他

(一)企业可重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但所得之和最高不超过当年对高新区实际贡献的70%。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限期为五年。

(二)对高新区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另行给予扶持和奖励。

(三)区内企业不符合本政策规定、用不正当手段获得扶持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享受扶持的资格,收回财政扶持资金。

(四)本政策涉及企业的经济指标,以高新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五)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

(六)本政策所有奖励,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奖励单位代扣代缴。

(七)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若有重大调整,本政策有关条款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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