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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审计对象
工商年检审计的对象为内资企业。内资企业是指由中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共同设立的企业,泛指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公司。
2.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工商年检审计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2、《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七条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工商年检审计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工商年检审计时间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工商年检的时间,企业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工商年检审计费用
企业办理年检手续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年检费用。公司制企业法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年检费收费标准为50元。可持银联卡在注册大厅指定窗口缴纳;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2010年办理了变更登记的企业,不再缴纳年检费。
工商年检审计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会计报表 | 需盖公章,提交纸制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
2 | 科目余额表 | 明细到最末一级科目,包括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
3 | 总账、明细账及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 |
4 | 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5 | 房屋、车辆产权证明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6 | 长短期借款合同,抵押担保资料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7 | 固定资产盘点表 | 包括资产名称、资产型号、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折旧年限、残值、折旧率,起用日期、存放地点等。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
8 | 存货盘点表 | 包括存货名称、存货型号、金额、单价、数量、存货地点等。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
9 | 房屋租赁协议 | 提交复印件一份 |
10 | 营业执照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11 | 税务登记证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12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13 | 公司章程、协议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14 | 设立、变更验资报告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15 | 前1年度审计报告 | 准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工商年检审计审计报告
编辑工商年检审计意义
1、出具报告后,企业经营将大大减少被工商抽查的概率;
2、企业财务风险转嫁;
3、由专业的税务职员对企业财务情况提出公道建议和意见,规避以后财务漏洞;
工商年检审计所需时间
自交付相关材料后,审计机构二天内出具工商年检审计报告。
工商年检审计步骤
在审计报告阶段,为了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遵循以下工作步骤,认真地完成每一步骤上的全部工作,最终出具一份合法的审计报告,以满足社会需要。
第一步,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包括: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分录汇总表、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等。
第二步,判断和运用重要性水平,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与会计报表层次或账户余额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据以确定未调整不符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第三步,解决重要差异。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差异之后,一般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建议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那些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必须考虑改变审计意见和在审计报告中如何反映的问题。
第四步,进行审计小结。注册会计师应就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小结,编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表,并明确地评价和说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写入审计小结中。通常审计小结文书应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情况、意见和建议、审计结论等内容。审计小结是一份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它是对审计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综合提炼。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小结进行认真审核,并妥善保管。
第五步,编制试算平衡表。
第六步,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审核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其中,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公司简介、会计政策、报表项目注释、分析情况以及重要事项揭示五个部分的内容。如果注册会计师代为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不能将附注事项与应在审计报告揭示的事项混为一谈,即不能因为注册会计师代替被审计单位编制报表附注,而不在审计报告中揭示那些应予揭示的事项。
第七步,确定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根据对所取得各种审计证据的分析和评价结果,结合重要性水平,确定应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第八步,草拟审计报告。
第九步,复核审计工作底稿。这里主要指进行重点复核和全面复核,如果复核中发现存在遗漏问题,应返回到审计实施阶段补充审计,如果复核中发现问题处理不当,应返回至编制审计差异表这一步骤,对不正确的处理意见做出适当的修订。
第十步,出具审计报告。经复核确认后,注册会计师应将审计报告草拟稿(或征求意见稿)送至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经确认后,再正式签发并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