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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客户,在银行贷款审核的时候,征信没有通过,原因是他名下的另一个公司,由于长期没有做税务申报,被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最终他需要补办税务申报、税务注销及工商注销手续,并交纳了2万元的罚款。
其实像这样情况的企业很多,我在这里说,为了你个人的征信,千万别这么不闻不问的,如果企业真的没有开展业务,你可以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把它办干净了!
那么企业如何进行简易注销?
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注意事项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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